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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13
| 项目名称 | **县全域智****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沙堆镇及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的全路段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红艳 |
| 联系人 | 吴宇卿 | 联系电话 | 138****34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7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1-01 |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管理中心。拟选址在沙堆镇堆山村、**G353隽水河大**侧1.4公里处,总占地面积约30亩,旨在打造一个智慧指挥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执法监管区、智慧指挥平台;2、公共停车场智慧化升级改造专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G106九岭、S259大埚、麦市天岳关、五里停车区、大坪停车区、沙堆停车区、****中心等6个现有公路停车区及全域驿站进行功能提升,智慧化升级;3、智慧交通数字管理升级专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域非现场治超网络、大件运输许可与监护系统、数据分析与联动执法平台;4、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底座与数据运营专项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构建一体化数字底座,****应用中心。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施工现场采用临时隔板围护;地坪进行硬化处理;开挖、钻孔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路面工程施工时,路面开挖扰动地表,容易造成扬尘污染。应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3)灰土集中搅拌时搅拌机应有除尘装置,在地面风速较大时禁止伴和施工作业,散体材料装卸必须采取降尘措施。堆场、灰土拌合站应远离居民点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应在主要居住区下风向2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施工中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施工地点。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内堆放或加盖蓬布。(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或其它防止洒落措施,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道路运输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其他措施: 食堂油烟采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通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 其他措施: 停车区周围加强绿化,减少汽车尾气影响。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拟租用附近居民民房作为工人生活营地,生活污水拟排入当地居民家中旱厕,用作农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灰土拌合产生少量的碱性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沿线等自然受纳水体。根据实际调查和类比分析,施工中灰土拌和过程产生少量废水,其中主要为SS和碱性废水,在灰土拌合场应布置沉淀池,经中和、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砂料冲洗废水应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灰土拌合产生少量的碱性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沿线等自然受纳水体。施工布置尽量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充分考虑排水需要,避免污水无组织排放。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雨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水渠或现有的灌溉沟渠及水管。 运营期食堂废水、停车区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工程建设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包括砖瓦、木材、钢材、水泥混凝土、碎石等,这些建筑垃圾中有部分可以再生利用,其它不能再利用的废土及废砖瓦等,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标段合同中应含有固体废物最终处置的制约条款,只要处理措施具体落实,不任意倾倒,一般不会产生二次污染;(2)工程开挖产生的表土剥离后临时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后期用于覆土绿化,部分土石方综合利用(石方破碎后用于垫层和路基等回填,土方用于回填本项目坑塘低洼部分和场地平整等),废弃土石方运至弃渣场堆存,弃渣场设置拦挡防护;(3)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禁止乱扔乱倒,以免影响环境卫生和景观;(4)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档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集中收集,食堂隔油池废油定期清理,交给具有餐饮垃圾处置能力、营业执照含相应经营范围的单位处理;停车区隔油池废油定期清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规范施工行为,采取适当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需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离施工场地较近,影响较严重的村庄,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3)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4)合理选择运输线路,尽量安排在昼间运输。在途经村镇、学校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6)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运营期通过完善停车区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车流畅通;限制速度;禁止鸣笛;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小停车区噪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部分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复垦恢复绿化。(2)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严禁随意扩大。(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尽量回用,严禁直接排放。(4)临时工程应配置防护设施,远离水体,选择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5)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环境保护教育,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6)根据施工环境和条件合理安排进度和工期,避免产生水土流失。(7)施工完成后应该及时对施工荒地进行绿化修复,不可有大面积裸露地段存在;并完善各项排水工程以减少水土流失。(8)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各水土保持区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 ||
| 承诺:**** 吴红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红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