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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13
| 项目名称 | **市**裴家沟、旗山头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武阳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599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仁义 |
| 联系人 | 常小东 | 联系电话 | 177****233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951.3 | 环保投资(万元) | 2951.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和生态缓冲带3部分。护岸工程合计4315 米,其中裴家沟硬质护岸改造工程 1298 米,**护岸 1403 米,旗山头沟硬质护岸改造工程 315 米,**护岸 1299 米: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合计 115997平方米,其中裴家沟 90864 平方米,旗山头沟 25133 平方米;生态缓冲带合计 18433 平方米,其中裴家沟 12646 平方米,旗山头沟 5787 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洗漱废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洒水抑尘排放至施工区域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收集池收集沉淀等措施后通过回用形式排放至施工用水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工期,布置施工营地,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及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保护好野生动植物。 | ||
| 承诺:**** 高仁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仁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