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025年度本市市级媒体宣传合作项目(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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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本市市级媒体宣传**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县2025年度本市市级媒体宣传**项目(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县新闻宣传,需通过电视、广播、智媒等(《**新闻联播》、《看**》,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电视公共频道、广播新闻频道)市级媒体刊播**重大主题报道,播出**历史人文、非遗传承、乡村旅游、民宿展示等重点选题。同时需在**传媒网、三衢APP、****中心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对**县在探索“共同**”实践、实施数字化改革和“两山”转化等分别进行报道。对**电视平台播出的重点稿件、**卫视、央视播出的**题材新闻稿件,新媒体同步转发。
****是目前**市唯一一家集广播、电视、网站和各类新媒体于一体的综合性市级主流新闻单位,拥有**市唯一的官方新闻客户端,具有专业技术、执行、策划团队,拥有电视频道、电台频率、兴衢班、**发布、三衢APP等全媒体传播平台。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九**路28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刘科雅

联系电话:0570-****776

传 真:/

地 址:**县胜利街2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李科长

监管部门电话:0570-****373

传 真:/

地 址:**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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