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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9MACKT0TQ23 | 建设单位法人:木牙色尔﹒木合塔尔 |
| 木牙色尔﹒木合塔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地区**县苏巴什柯良线100****水厂办公楼1楼107室 |
| **县盖孜力克镇直属土地开发项目(清淤造地)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513-A0513-灌溉活动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78.93994,78.93994 纬度: 40.5378,40.53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1 |
| 阿地环审〔2023〕6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2675 |
| 3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9MACKT0TQ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裕****公司 |
| 916********172201Q | 验收监测单位:阿****公司 |
| ****2901MA7816PE2K | 竣工时间:2025-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对盖孜力克镇东部荒地进行土地平整669.3824公顷,其中翻耕面积为566.5933公顷(8498亩),种植防护林69.4526公顷(1041亩),栽植**杨177505株; (2)从苏巴什干渠渠道桩号1+200**节制分水闸,**引水渠和防渗渠,水渠总长度18.763km;修建支渠节制分水闸19座,斗渠节制分水闸69座。 (3)**机械清淤沉砂池2处,每个沉淀池长440m、宽230m; (4)**高效灌溉系统12套,包括首部工程、泵房、田间灌溉管线; (5)配套建设高压电线长度15.71km,低压线路0.36km; (6)**宽6m简易砂石路面田间道路16条,总长度25.019km,修建过路涵管45座,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 | 实际建设情况:(1)对盖孜力克镇东部荒地进行土地平整669.3824公顷,其中翻耕面积为566.5933公顷(8498亩),种植防护林69.4526公顷(1041亩)考虑到树木成活率的问题,**杨实际种植8800棵,新增种植沙枣树2200棵; (2)从苏巴什干渠渠道桩号1+200**节制分水闸,**引水渠和防渗渠,水渠总长度18.763km;修建支渠节制分水闸19座,斗渠节制分水闸69座。 (3)**机械清淤沉砂池2处,每个沉淀池长440m、宽230m; (4)**高效灌溉系统12套,包括首部工程、泵房、田间灌溉管线; (5)配套建设高压电线长度15.71km,低压线路0.36km; (6)**宽6m简易砂石路面田间道路16条,总长度25.019km,修建过路涵管45座,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 |
| 需考虑树木成活率,计划栽种177505棵**杨,实际栽种8800棵**杨,新增沙枣树2200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按照作物生长需要及农田灌溉要求,按“田成方、垄成行”原则布设,项目区田块平整度标准为旱地田块内高差在±5cm以内。 对新增耕地实施土壤改良措施,深翻土层,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满足农作物对土壤性状和养分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按照作物生长需要及农田灌溉要求,按“田成方、垄成行”原则布设,项目区田块平整度标准为旱地田块内高差在±5cm以内。 对新增耕地实施土壤改良措施,深翻土层,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满足农作物对土壤性状和养分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取定期洒水降尘,使用商品混凝砼,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加盖篷布、严禁抛洒,临时堆场苫盖、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污染。有风时加大洒水频率,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严禁施工,应做到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无杂物。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进一步减小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二)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严禁排入项目区东侧苏巴什干渠中。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施工环境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要求。运营期水泵采用隔声、减震措施,泵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及临时施工场地压占的土地、改变土地原来使用功能、改变局部地貌等,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项目的临时占地均要求设置在土地平整红线范围内,以减少临时占地影响,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场地应尽快平整、恢复。严格控制施工面积、规划行驶路线、减少植被破坏、场地平整、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合理设置施工工期,分水闸施工尽可能避开灌溉期,降低因项目施工对附近灌区的耕地农作物影响。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项目的挖方用于项目区土地平整填方,耕作****水库清淤淤泥,不设置专用的取土场和弃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填埋场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施工期间对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停止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苫盖;施工道路保持平整、清洁,临时堆场覆盖篷布;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和和车辆保养,定期清洗;对运输材料进行苫布遮盖处理,有效地防止材料及土石方洒落;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用水主要是施工降尘用水及车辆冲洗用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1处,沉淀池铺设防渗膜,沉淀池容积为30.0m3,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项目在管道试压时产生试压废水,试压废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等,成分简单可用于周边植被灌溉。 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指标为泥沙等。本工程共产生混凝土施工废水1000m3,因项目区地处南疆,蒸发量较大,混凝土养护水全部蒸发消失。 设备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村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村庄内有集体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拉运处理。 3、噪声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调查,本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和维修保养,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房电机、水泵,噪声功率级在65~80dB(A),采取基础减振,并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4、固废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来源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中,项目区域的挖方用于规划的耕地及防护林地场地平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绿化等迹地恢复建设,因此,土石方开挖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中对土壤、植被、景观及土地利用的影响。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可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影响: (1)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以减少工程临时占地。 (2)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动土施工,以减小场区周围的水土流失。施工开挖或临时堆土遇雨时,采取防雨布覆盖等措施。 (3)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施工区域内现有植被的破坏,尽量做到不动土,如动土不可避免,妥善保护好地表剥离表层和土壤,施工活动完成后,进行场地恢复时重新覆盖在表面,尽快使地表恢复原貌。 (4)禁止在工程规定范围之外扰动地表生态环境,土方回填,禁止随意堆弃,做好开挖地段的生态修复工作,根据当地植被类型,做到开挖一片修复一片。 (5)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人员环保意识,禁止一切滥砍滥伐、捕猎活动,对于工作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做到尽量避免因踩踏而对现有植被带来的破坏,确保活动区生态环境不受到显著人为干扰。 项目施工结束后对遗留的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拆除临时建筑、土地平整、植被恢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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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管道试压废水、混凝土养护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其中混凝土养护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可用于周边植被灌溉;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 无 |
| 1 | 洒水降尘 | 无 |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等。施工期间对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干燥天气停止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苫盖;施工道路保持平整、清洁,临时堆场覆盖篷布;对车辆行驶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和和车辆保养,定期清洗;对运输材料进行苫布遮盖处理,有效地防止材料及土石方洒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 无 |
| 1 | 基础减震、维修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调查,本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同时对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和维修保养,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房电机、水泵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并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泵房中各类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监测,本项目所测6个泵房昼间厂界噪声在41~58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在38~50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项目的挖方用于项目区土地平整填方,耕作****水库清淤淤泥,不设置专用的取土场和弃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填埋场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来源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项目区域的挖方用于规划的耕地及防护林地场地平整,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填埋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清理平整后,进行绿化等迹地恢复建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1 |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及临时施工场地压占的土地、改变土地原来使用功能、改变局部地貌等,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项目的临时占地均要求设置在土地平整红线范围内;以减少临时占地影响,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场地应尽快平整、恢复。严格控制施工面积、规划行驶路线、减少植被破坏、场地平整、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合理设置施工工期,分水闸施工尽可能避开灌溉期,降低因项目施工对附近灌区的耕地农作物影响。 | 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中对土壤、植被、景观及土地利用的影响。施工前已做好施工规划,并根据生态环境现状、现有道路施工需求尽可能减少道路、构筑物占地,有效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工程区的土壤和植被破坏。开挖土方及时回填,进行土地平整,临时堆放的土方用密目网遮盖。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都在设计的施工范围之内,未发生车辆随意行驶及对农田、防护林等其他占地范围外植被造成破坏的生态行为,未发生捕杀施工区附近的野生动物等行为。 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对遗留的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拆除临时建筑、土地平整、植被恢复。 |
| 项目不设置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县的民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设置临时生活区,租用周边民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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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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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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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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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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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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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