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现将《洮河**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洮河**县西仓加格段至贡去乎段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总治理河长15.6km,**固滨笼重力式堤防9.86km(其中左岸4.78km,右岸5.08km),河道平整方量1.31万m3。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工程级别为5级,本工程为V等小(2)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政府统办楼二楼
联系人: 乔工 电话:177****44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团结新村街道**巷64号第17层1702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6****87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公众对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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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