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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633
邮 箱:****@126.com
地址:**州**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1#沥青拌合站临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县阿木去乎镇尕加毛行政村 | **** | 甘****公司 |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县阿木去乎镇尕加毛行政村,地理坐标:102°40'15.059",34°47'33.270",项目周边均为草地。K36段1#沥青拌****服务区左幅主楼左侧,占地面积为17291.54m2。本项目为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主要为G1816乌玛高速**至赛尔龙道路工程提供沥青料,不向社会供给,拌合站使用年限为2年. | / | / | / |
| 2 | 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2#沥青拌合站临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县阿木去乎镇**龙行政村 | **** | 甘****公司 | 本项目为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主要为G1816乌玛高速**至赛尔龙道路工程提供沥青料,不向社会供给,拌合站使用年限为2年,2#沥青拌合站位于K45+600线路右侧,建筑面积为23059m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