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鹿**航标锦园东首洪殿单元F-07地块(青云道观周转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1.0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占地面积约613.08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0-1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10-2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鹿**航标锦园东首洪殿单元F-07地块(青云道观周转房)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胡先生|联系电话:0577-****8697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鹿**航标锦园东首洪殿单元F-07地块(青云道观周转房) |
| 土地证号 |
无 |
| 土地面积 |
613.0800平方米 |
| 用途 |
空地 |
| 类型 |
建设用地 |
| 使用年限 |
|
| 已使用年限 |
|
| 使用期限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市公共****公司,不动产权证号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面积及周边环境等,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1.04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为11.04万元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场地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租赁用途:空地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它费用:租赁场地内无水、电,承租人需自行报装,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场地(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场地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5、租赁场地内有现存建筑,承租人须自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并加固至B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加固及鉴定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证书须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使用,建筑物后续的维护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因建筑物质量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及其他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涉。 6、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使用,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7、租赁场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8、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得擅自转租。 9、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竞得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11、本次公开竞拍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产生意向承租人的,于公告期满后按指定时间,采用“浙交汇”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1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场地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13、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连带保证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提供向委托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承诺书模板) 3、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和以不在委托方每月10日(含)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32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10月14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程序: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ps:/www.****.com/info/ist/78html用户指引) 3、进入意向标的洋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付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营业部;账号:756********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4、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时止。 5、看样地点(资产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6、咨询电话:0577-****8697 7、****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为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1月3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11:00)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胡先生 |
电话 |
0577-****8697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省**市鹿**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697 |
| 手机 |
198****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