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平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临平国资办【2022】25号)等规定,现就塘宁路东侧区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场地调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塘宁路东侧区块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场地调查
2、招标编号: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位于:**市临平区。
3.2招标范围:项目位于临平区**街道,**规划塘孝路,南至**公园二期,西至塘宁路,北至**路,整治工程涉及总用地21491 平方米,合 32.24 亩,其中公园用地 21406 平方米,其他绿化整治用地 85 平方米。项目规划为公园绿地。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36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在开标截止前需提供有效资料:窗体顶端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 (无需密封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标书代写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人的****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陈宽华 联系电话:0571-****5118
2、招标代理名称:****
联系人: 范浩 联系电话:0571-****4889
窗体底端
招标人名称:****
日 期: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