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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统计学生档案、接收各学生的《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条件(如学生在读期间未享受单位缴纳社保、纳税登记记录****公司股份并分红、担任公司职务并领取薪酬等)进行审查后,认定以下同学无固定工资收入。
无固定工资收入认**果将作为研究生参评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项目的重要依据,现将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三日之内联系****,电话:028-****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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