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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大高速公路防眩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 ||
| 惠大高速公路防眩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 ||
| A03-124********5190362-****0929-000004-5 |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大高速公路防眩设施完善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收到了投标人提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现以补遗书形式回复如下:标书代写
1、项目总工任职要求需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最新规定,“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建造师人员,持高级职称证人员无法考取B证,B证是否作为强制要求
答:是,按招标文件执行。
2、**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分专业评价,本项目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是否采用交安序列信用评价,请明确!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