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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区东侧地块位于**市**区**村****A区东侧,占地面积16788.02m2,地理位置详见图1-1和图1-2。该地块历史用途为****基地、水浇地、设施农用地,未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年开始,调查地块耕地逐渐荒废,居民逐渐搬离。2023年,调查地块耕地被平整,居民已全部搬离。该地块用地性质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 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的要求,同时根据《****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辽环函〔2021〕70 号)的要求,自然**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止未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用地进入用地程序。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对地块进行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