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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促进和规范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细则》精神及要求,****旅游厅于2025年9月至10月初对我省64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情况开展评估。
经传承人自评、****旅游局初步评估、****中心实地抽查、****旅游厅综合评定,拟评定1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优秀,5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合格。
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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