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加筋纤维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山东-泰安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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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00MA3M87BC3K黄根瑞
孙翠霞**省**市高新区
**省**市****开发区**路3566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复合加筋纤维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省**市高新区 **路3566号
经度:117.10596 纬度: 36.10511****开发区分局
2024-06-21
泰环审报告表〔2024〕K25号****0900MA3M87BC3K002Y
2025-05-1330
1.5****
****0900MA3M87BC3K****
****0900MA3M87BC3K****公司
****0303MA3M1UU9452025-07-01
2025-09-092025-10-13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95MZBC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本项目为技改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复合土工膜900万m2年产复合土工膜900万m2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次技改新增防水剂生产工序,防水剂用于土工膜生产线新增的防水工序,同时新增土工布复合工序。技改完成后复合土工膜生产线的工序为混合原料→熔融、挤出→土工布复合→防水→冷却定型→牵引收卷本次技改新增防水剂生产工序,防水剂用于土工膜生产线新增的防水工序,同时新增土工布复合工序。技改完成后复合土工膜生产线的工序为混合原料→熔融、挤出→土工布复合→防水→冷却定型→牵引收卷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项目复合土工膜生产线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复合土工膜生产线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收集后,经“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防水剂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要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要对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车间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噪声 要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废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包装袋、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1.废气 项目复合土工膜生产线配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复合土工膜生产线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 VOCs 收集后,经“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防水剂生产线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对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车间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所有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处理,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废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包装袋、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要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4.应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在实际排污行为产生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961-2025-042-L);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4.2025年5月13日,企业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0900MA3M87BC3K002Y。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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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 0.01 0.123 0.01 0 0.053 0 /
0.134 0.046 0.145 0.046 0 0.134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 DA001 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速率为4.70×10-3~6.57×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排放浓度为2.5~3.2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点控制区要求(10mg/m3)。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307~0.42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2 “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 高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 高排气筒 DA002 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VOCs速率为2.47×10-2~2.76×10-2kg/h,排放浓度为2.37~2.6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3.0kg/h;60mg/m3)。厂界VOCs排放浓度为0.65~1.0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厂界臭气浓度为<10~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0);厂区VOCs浓度为1.44~1.5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53.7~58.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要求(昼间≤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要对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车间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对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产车间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4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包装袋、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粉尘、废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原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废活性炭收集后运送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961-2025-042-L);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积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 2.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 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 3.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1.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 2.浓缩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 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 3.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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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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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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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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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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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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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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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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