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审批
辽宁-丹东-凤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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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保[2024]162号),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我市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对本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42610.76公顷,涉及21个乡镇(街道),分别位于爱阳镇、白旗镇、**镇、边门镇、草河街道、大堡蒙古族乡、**镇、弟兄山镇、东汤镇、**城街道、**街道、**镇、**山镇、蓝旗镇、刘家河镇、青城子镇、赛马镇、沙里寨镇、**镇、四门子镇、通远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3.禁止开垦陡坡****水利局查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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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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