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及虎门港支线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周转材料(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起点桩号 K16+613)**市常平镇朗洲村,接 G1523 甬莞高速惠常段,本项目第**同段位于**市大朗镇和大岭山镇,桩号范围K40+300~K46+000,立体层桥梁共设3197m/5 座,全长5.7㎞,其中特大桥1743.5m/1 座,大桥1388.5m/2 座,中小桥65m/2 座,地面层桥梁共设912.0m/4 座,其中大桥780.0m/2 座,中小桥132m/2 座;涵洞通道7道;设互通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合同工期48个月。
2.2项目工期:2024年5月18日-2028年5月17日
2.3项目地址:**省东****水厂路199号中交二航局常虎高速改扩建工程TJ6标项目部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公示,其他情形可删除)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5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4.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60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的100%的货款。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综合的3%进行缴纳;暂不扣除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公司成立于1990年,公司注册资金2.03亿元,年营业收入规模登上100亿平台,隶****集团****公司,是********公司,是以大宗物资贸易、建材租赁、物流产业园、电子商务等为主营业务的**性大型现代化平台型商业企业。
公司规模:公司设在**,在**22****事业部。公司现有员工360余人,具备**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钢结构、建筑幕墙、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等多项资质,为**AAAA级物流企业。
业务范围:大宗物资贸易、建材租赁、物流产业园、电子商务等。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4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钊明
联系地址:**省东****水厂路199号
联系电话:186****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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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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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轧钢板桩 Q235BZ 4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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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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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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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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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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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雷片 3000×1500mm 非镀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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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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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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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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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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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雷销 Φ49.5×200mm 非镀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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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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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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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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