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同心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同心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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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324002/2025-00397 发文时间 2025-08-29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草原局:

你单位《关于**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同林草发〔2025〕196号,项目代码****)收悉,我局委托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委员会《关于**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1号)和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任务的通知》(宁绿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防治区域水土流失,减少地表径流,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回族自治区**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县二期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取非沙化土地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5000亩,均为人工造灌木林,采用柠条播种造林方式。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马高庄乡、田老庄乡及张家塬乡。

四、建设年限:2025年8月—2026年9月;

管护期限:2026年9月—2028年8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740.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1.00万元,其他费用38.24万元,预备费21.75万元。资金来源:除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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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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