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公司
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5年10月14日作出(2025)湘1221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省鑫****公司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住所地**省**高新区时代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78095U。该公司于2012年9月14日在******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300万元,负责人袁圣安,独资企业。
现****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省鑫****公司等与被执行人******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期间,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参照《****法院关于执行移送破产审查和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本案为普通破产案件。根据《****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三级、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2024-2025****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三级、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9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2025年10月20日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随机摇号选择出的第1轮为本案管理人;第2轮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随机摇号产生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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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