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连廊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空中连廊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价格(元) |
| **** | **省**市**区井莲路397号紫铭大厦(**国际)2603室 | 96322.8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 | ||||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要求 | 工期 | 施工标准 |
| ****空中连廊升级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覃**、李佳山、陈冀宏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最终报价(元) | 评审得分 | 排序 |
| 1 | **** | 合格 | 合格 | 96322.86 | 94.33 | 1 |
| 2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97166.09 | 90.41 | 2 |
| 3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97702.37 | 86.58 | 3 |
七、符合性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经协商,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1960.00元。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建
电 话:0731-****2618
地 址:**市**区**三角洲**文化园****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露、李思佳、杨思佳
电 话:0731-****6198
地 址:**市**区**中路一段468****中心富座29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