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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公告
****民政局 ****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我区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
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进行中期、末期评估
二、评估方法
根据《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三民字〔2019〕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评分和综合评价,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委托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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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业评估机构积极申报,我局将择优遴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对我区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质量进行评估。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丰富评估经验的单位优先。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4至10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至****115办公室(邮寄地址:**省三****人民政府115室)。
六、申报材料
(一)书面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公司的基本情况简介。
(六)相关的评估业绩和案例复印件。
(七)《2025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服务项目综合评估方案》。
七、承接主体资格
(一)承接主体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 、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8092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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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