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东城街道大胡村商铺(标的九)出租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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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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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集体经营性资产
挂牌价: 12000 元/年
保证金: 1000 元
面积: 26.02 平方米
流转年数: 5年
支付方式: 逐年支付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所在地区 详细地址 流转方式 流转年数 流转期限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牌 受让方享有权利 项目详情描述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体类别 价格浮动说明
****(标的九)出租
****集体经营性资产
**省/**市/****开发区/**街道开发区**街道大胡村
出租5年
2024-05-14 08:30:00 至 2025-10-22 17:30:00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1、****开发区**街道大胡小区,一层结构,面积26.02平方米。 2、挂牌价格为首年度租金金额,租期内租金不变。 3、第一年免装修期为1个月,支付方式为每年的前一月支付下一年度租赁费。 4、标的出租期限5年,标的查看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30****5678。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支付方式为逐年支付,每年的前一个月支付一年的租赁费,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支付,通过******公司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标的使用人和用途,不得分租或转租。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租赁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改造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8、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凡报名成功并参与网络竞价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村集体经济组织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保证金 支付方式 支付账户
12000元/年1000元
逐年支付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传真
赵经理183****1211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变更公告
暂无数据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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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招标公告
开发区东城街道大胡村商铺(标的九)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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