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11:05:43
经中心2025年10月13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2025年托育、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抽检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托育、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抽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限价:1.315万元
项目概况: **市本级2025年托育、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学校共有36家,分别为:1、幼儿园、托育机构:******幼儿园、**市**区****幼儿园、**市****幼儿园、****幼儿园**分部、****幼儿园碧桂园分部、******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市**区领智幼教、安****集团、****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安****集团。 以上15家幼儿园部分含有托育机构,每所学校检测1间教室,共检测25间教室,资金结算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校外培训机构:**市迎****学校、**市迎****学校、******培训中心、**市迎****学校、******培训中心、**市大****学校、******学校、******学校、**大****学校、**市大****学校、**经****学校。
以上11家校外培训机构每家检测1间教室,共检测间11间教室。
采购需求:本次共抽检36所学校,每所学校分别检测1间教室。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 年版)第 5.1.1、6.3.4 条规定,对托育机构、****活动室进行抽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 标 准 》 ( GB7793-2010 ) 和 《 中 小 学 校 设 计 规 范 》(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抽检。
具体抽检明细项目:
1、托育机构、****活动室(3个项目):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情况进行抽检。
2、校外培训机构(4个检测项目):教室(教学场所)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三、项目内容
(一)限高价:托育、托幼机构:350元/间教室;校外培训机构:400元/间教室;
(二)项目执行时间:检测工作初步定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
四、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五、提交投标报价函有关要求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或邮寄)营业执照、监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说明书、公司及检测人员资质证书等复印****公司公章),于2025年 10月14日至 10月 16日14时前,与正式报****公司公章)递交(按照抽检明细项目分项报价,本次报价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另加费用)。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密封报送者视作无效报价。投标人相关原件备查。
报价函递交地点:****总务科。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经具体科室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完成支付。
七、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取书面竞价方式进行,在确保服务质量前提下,选择价低者作为本项目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未被选中者不另行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56-****71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556-****057
附:****2025年托育、托幼机构及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和照明抽检服务项目报价函
****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