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九华新区及九华镇摄影测量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评分细则“人员配备的评分标准”修改为:
| 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测绘类专业工程师证书,得1分;测绘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3、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或地理信息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或或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或地理信息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4、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除外,8人,) (1)外业作业组(4人): 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测绘类专业工程师证书,得1分;测绘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8分; (2)内业数据处理组(2人): 具有电子信息工程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证书得1分;电子信息工程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3)数据审核组(2人): 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或测绘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本项满分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同一人提供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提供多人或不同等级证书的只记一次且只按最高等级记分。 |
0-22分 |
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评分细则“价格分(10分)”修改为:
| 价格分 (13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3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3%×100 |
3、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 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5年10月1日至 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 至12:00 ,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4、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点00分(**时间)”更正为“ 2025年10月24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环境**保护处
地址:****风景区柯村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139****9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馨园小区物业管理用房3楼
联系方式:131****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森
电话:131****6009
五、附件
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