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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739788T | 建设单位法人:马伟利 |
| 曹曙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
| 巴里坤县城镇团结南路3号 |
| 巴里坤县奎苏镇二十里村2022年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3.46654,93.46245 纬度: 43.45508,43.45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5 |
| 哈市环监函〔202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4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工作站 |
| 126********73978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泽云起****公司 |
| ****2201MA77CH3664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4-10-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防洪堤、入库工程和溢洪道泄槽改造三部分,其中防洪堤总长0.5km,溢洪道泄槽改造总长0.3km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入库工程和溢洪道泄槽改造三部分,其中防洪堤总长0.5km,溢洪道泄槽改造总长0.3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的规模为小(Ⅰ)型,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的规模为小(Ⅰ)型,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洪堤总长0.5km,防洪堤采用迎水面衬砌的梯形断面形式,底宽20m,堤顶宽4m,堤高2.1m。;泄槽改造总长0.3km,本工程溢洪道泄槽断面采用浆砌石挡土墙式。边墙采用重力挡土墙形式,顶宽0.4m,挡土墙外边坡1:0.3,墙高1.2m,底板厚 0.3m,底宽42.0m;建设入库渠道,长度为129m,渠底宽度为70m;2座首端消能池:消能池分为上下两部分组成,下部为浆砌石衬砌矩形断面,上部为砼板衬砌梯形断面,消能池下部浆砌石边墙顶宽0.5m,迎水面坡度为0.3,高1.5m,底板厚度0.5m,顺水流方向宽 10m,垂直水流方向与左、右侧防洪堤间距一致;上部采用砼板衬砌,边坡为1:1.5,边板厚15cm,封顶板厚12cm,宽30cm,砼标号为C30F200W6。库底消能池:断面形式为矩形,采用钢筋砼衬砌。消能池顺水流方向宽5.0m,垂直水流方向长72.0m,消能池底板及边墙厚50cm,底板下设 10cm厚砼垫层,钢筋砼标号为C35F250W6。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总长0.5km,防洪堤采用迎水面衬砌的梯形断面形式,底宽20m,堤顶宽4m,堤高2.1m。;泄槽改造总长0.3km,本工程溢洪道泄槽断面采用浆砌石挡土墙式。边墙采用重力挡土墙形式,顶宽0.4m,挡土墙外边坡1:0.3,墙高1.2m,底板厚 0.3m,底宽42.0m;建设入库渠道,长度为129m,渠底宽度为70m;2座首端消能池:消能池分为上下两部分组成,下部为浆砌石衬砌矩形断面,上部为砼板衬砌梯形断面,消能池下部浆砌石边墙顶宽0.5m,迎水面坡度为0.3,高1.5m,底板厚度0.5m,顺水流方向宽 10m,垂直水流方向与左、右侧防洪堤间距一致;上部采用砼板衬砌,边坡为1:1.5,边板厚15cm,封顶板厚12cm,宽30cm,砼标号为C30F200W6。库底消能池:断面形式为矩形,采用钢筋砼衬砌。消能池顺水流方向宽5.0m,垂直水流方向长72.0m,消能池底板及边墙厚50cm,底板下设 10cm厚砼垫层,钢筋砼标号为C35F250W6。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是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辅以酒水压尘等措施;采取分段分块作业、择时施工、堆场覆盖防尘抑尘网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弃方及时清运,场地内堆存应进行遮盖。二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二十里村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三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是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优先综合利用;开挖土石方即挖即填,****水库坝后整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二十里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五是限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和扰动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平整场地;弃土就地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地点整平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临时工程均避开了植被良好区,临时堆土后期用于土地平整,未产生永久弃渣,设置临时工程区,但临时占地时间较短,并且工程结束后经过清理、整治,基本恢复其原有功能,临时便道占地自然恢复;运输车辆采取了封闭措施,杜绝了抛洒遗漏现象的发生;施工场地散放物料采取了篷布遮盖;部分易起尘路段采取了洒水措施;施工单位在大风天气停止施工,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理安排调度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小机械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不外排。现场沉淀池等设施已拆除,场地恢复原有地貌;项目施工仅安排在白天进行,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车辆运输时间,车辆出入现场减速、禁鸣;****水库坝后整平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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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二十里村生活垃圾收集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二十里村生活垃圾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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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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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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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是限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和扰动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平整场地;弃土就地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地点整平堆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期临时工程均避开了植被良好区,临时堆土后期用于土地平整,未产生永久弃渣,设置临时工程区,但临时占地时间较短,并且工程结束后经过清理、整治,基本恢复其原有功能,临时便道占地自然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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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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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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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