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膨润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函〔2025〕193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9-25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膨润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膨润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工业园区内,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30m为养路段公路库房,西侧100m为**县****公司,西南侧约330m为**县**仓储库房,北侧50m****停车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9°32'07.068"、N46°56'29.470"。建设性质为**,补办环评。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内原有1700m2厂房,**1条规模为年产2万t/a膨润土生产线,**全封闭厂房内设原料堆存区、操作间、雷蒙磨机2套,并设置布袋除尘器2套;厂房外100t成品储罐,储罐顶部自带滤芯式罐顶除尘器。
本项目占地面积1700m2,总投资1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8.1%。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环境局已于2025年8月19日已立案(阿地环立〔2025〕35号)。
二、根据**天地源环保****公司编制的《****膨润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富发改基字〔2023〕120号)等相关部门资料。本项目符合《****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3-2035)》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房封闭式,顶部安装喷雾降尘设备,原料仓库位于厂房内并设置围挡,输送装置密闭;粉磨合格的物料经旋风分离器分离,废气分别经两套后置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品储存于容积100t立式储罐,顶部设有滤芯式罐顶除尘器;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采用密封罐车运输,运输车辆封闭遮盖,控制装卸高度。运营期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冬季厂区操作间内供暖采用电采暖。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公共厕所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处置,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建设减振基座和隔声罩,封闭生产车间、加强设备维护、绿化及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同产品一起外售,不外排。废布袋收集后外售,不外排。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场区及周边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