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青河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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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95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9-25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西北侧6km,行政区划隶属**县阿热勒镇冬特村管辖,项目四周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90°16′47.443″,N46°42′34.435″。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工程为矿产钻探,钻孔50个,单孔深度100m左右,预计施工5000m;辅助工程为50个井场平台,场地30×30m,占地面积45000m2,安装钻探设备,设置材料存放区、表土堆放场、移动式钢制沉淀池(5m3)、办公室生活区(100m2)等,配套柴油发电机等设备。

本项目勘探面积为5.24km2,临时占地面积为50100m2,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二、根据**新正****公司编制的《****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县幸福村北石英矿二区普查探矿权证(证号:T654********470****8532)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内,禁止施工活动和钻探活动超出划定的区域,严禁破坏划定范围外的土壤及植被。禁止雨天和大风天施工作业,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土石方堆放在钻井平台内。废石、表土堆放过程中应做好压实覆盖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破坏土壤和植被,禁止捕杀各类野生动物。勘探结束后,对地面扰动区域进行覆土平整,使地貌恢复原有水平。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采用湿法钻探,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开挖的土方压实,并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结束及时对土方回填;加强机械保养,使用轻质燃油,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超速、加盖篷布,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勘探期大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探过程每个钻井平台配套5m3的钢制沉淀池,钻井废液经沉淀后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处理厂集中处理。储油区重点防渗,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将柴油桶放入防渗体内,四周建设围堰,钻台区、物料堆放区等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钻机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优选低噪声设备,钻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鸣笛;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探过程中产生的固相岩屑及土石方分区堆放,施工完成后分层回填,不外排,表土分区存放,工程完成后及时覆土。勘探期结束后沉淀池底泥回填于钻井。岩芯临时堆放在钻井边,由勘查单位收回进行样品分析并保存,严禁丢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钻井回填须满足《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区地下水水位低现状,采取密闭填充措施回填钻井,并做好钻井回填台账。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计划;加强钻孔施工风险防范,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做好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9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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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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