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萨尔布拉克镇)锅炉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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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锅炉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99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9-25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锅炉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哈****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锅炉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锅炉房工程位于**地区**县****现状锅炉房西侧90米处,项目区东侧2m处为兽医站,北侧为农田,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西侧为车库。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6度01分2.474秒,北纬48度10分30.226秒,项目性质为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锅炉房一座,建设1台14MW(20t/h)燃煤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能力20m3/h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软水制水设备1套,控制室、配电室、水化间、提升间、除渣间,建筑面积560.17m2。**封闭式煤场1座(592.77m2),


内设灰渣场,占地面积112m2。**消防水池1座,占地面积232.3m2,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电锅炉作为备用热源。

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3001.77m2,项目总投资1853.578万元,环保投资520.5万元,占总投资的28.08%。

二、根据**清源合信****公司编制的《****地区**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5标段工程(****)锅炉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勒****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地区**县乡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阿地发改投资〔2025〕12号)等相关部门资料,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和边界,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生态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运营期加强厂区绿化。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区四周设置围挡,开挖过程中洒水降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临时堆放时加盖篷布,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清扫,机械设备选用优质油品,加强柴油、汽油机械设备维护管理。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运营期锅炉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NCR法脱硝处理后,通过45m(DA001)高烟囱排放,锅炉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氨逃逸浓度应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6.1.1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要求。全封闭储煤仓库,煤炭输送为密闭输煤廊道,煤炭、灰渣装卸通过内设雾炮机喷淋洒水设施降尘,厂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设置一套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部分回用脱硫系统用水、除渣系统用水和煤场、渣场喷淋降尘用水,剩余部分排入清净废水收集池,降温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锅炉房水泥硬化地面,并涂防渗层;储煤场(含灰渣场)地面需全部硬化处理,地面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和作业时间,文明施工,严禁夜间(22:00-8:00)施工作业,设置1.8m高围挡,科学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设立限速、禁鸣标志。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选用性能优良的低噪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单独的设备间内,并在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底座、水泵基础加装减振装置,接管处加装减振喉管。进场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煤炭、灰渣装卸注意时间安排,避免扰民。锅炉房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废弃的混凝土块、木料、砖块、石子等集中堆放并加篷布遮盖,及时由施工****管理部****垃圾场处理,禁止随意丢弃。运营期炉渣、脱硫石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建材企业回收,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厂家回收处理。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清洁生产、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所承诺的区域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应落实到位,未落实区域削减措施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五、****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9月2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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