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学校学生健康体检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86,245
项目地点: 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处
预计评审时间: 2025-10-20 10:00
评审地点: 资产管理处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周振亚
联系人电话: 187****1821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10-14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10-20 09: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一)机构条件 1.健康体检机构须具备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健康体检机构须满足《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明确的机构条件要素。 3.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学校内,须满足《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版)》明确的场所设置基本要求。****学校内的体检场所,应当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外出健康体检的有关要求。 4.健康体检机构调试必备体检设施,检查方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 5.健康体检机构要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技术规范。 6.健康体检机构须对学生健康检查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分析、评价、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二)人员要求 1.体检岗位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 2.足额配备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数量,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熟悉本专业业务,掌握检测项目的技术规范,能熟练开展检测工作。优先考虑具有与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常见病防治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团队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健康体检各类人员均应****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统一体检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