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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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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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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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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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1.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1.6采购内容:****根据明厨亮灶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的需要,开展13家企业前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网络传输、视频扩容授权及系统集成建设工作。要求:①本次采购设备的视频信号与**市“智慧市监”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接;②****管理局指挥中心视频轮询;

1.7最高限价:10.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4落实政府采购应该执行的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购买招标文件

3.1出售时间:2025年10月14日15:30至2025年10月19日18:30(**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自治区****花园A8-101号;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对公转账;

账号名称:********公司;

账号:200********00011;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自治区****花园A8-101号;标书代写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4.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市场监管在线》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塔布路14号;

电话:0894-****6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自治区****花园A8-101号;

邮编:8600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1****8830;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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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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