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1.2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1.6采购内容:****根据明厨亮灶食品安全非现场监管的需要,开展13家企业前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网络传输、视频扩容授权及系统集成建设工作。要求:①本次采购设备的视频信号与**市“智慧市监”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接;②****管理局指挥中心视频轮询;
1.7最高限价:10.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4落实政府采购应该执行的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购买招标文件
3.1出售时间:2025年10月14日15:30至2025年10月19日18:30(**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自治区****花园A8-101号;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对公转账;
账号名称:********公司;
账号:200********00011;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自治区****花园A8-101号;标书代写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4.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市场监管在线》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自治区**市**区塔布路14号;
电话:0894-****6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自治区****花园A8-101号;
邮编:8600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1****8830;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