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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省财政厅、****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以及《佛****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佛禅卫〔2014〕22号)等文件精神,我街道已对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对象开展严格审核。
现将审核通过的15名符合申领条件人员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投诉、举报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反馈:
1.石****办公室,联系电话:****8841;
2.****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70。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我街道将按上述文件规定启动补助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