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品质超大模铸钢锭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现有厂区内
建设项目性质: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炼钢厂整体产能不变,**炼钢车间消化现有炼钢车间~19.7万t钢锭产能。**炼钢车间建设完成后,主要解决核电常规岛整锻低压转子、一体化接管段、**一号法兰接管段、5米级轧机支承辊、海洋工程6000KJ+9.08M替打系统与锤芯等超大型钢锭生产瓶颈问题,实现超大型钢锭安全制造。**炼钢车间精炼跨**1座160t LFV,适应车间对钢水高合金化、升温、脱气的要求,满足年精炼处理13.5万t钢水的生产要求。**炼钢车间浇铸跨**1套1000t真空浇注(2座1000t真空室)、2套350t真空浇注(4座350t真空室)和1套150t真空下注,**精炼渣处理和重废切割车间及配套公辅等,满足不同规格铸锭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人:吕岩
电 话:139****1800
单位地址:**省**市****办事处厂前路9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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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