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厨余垃圾清运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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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厨余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厨余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96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496000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厨余垃圾清运

1

496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制: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方式获取,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内,将汇款凭证截图(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万达支行、银行账号:140********00130359)及《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省**市蕉**闽东西路1号中融誉府1幢2508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蕉**闽东西路1号中融誉府1幢2508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宁****开发区侨智大厦305室

联系方式:陈健/059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蕉**闽东西路1号中融誉府1幢2508室

联系方式:林庆锦/173****9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庆锦

电话:173****926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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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招标公告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厨余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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