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大学****医院****医院****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大学****医院****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大学****医院****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碚区将军路380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机房位于将军路院区1号楼1楼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房屋装饰装修、安防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精密空调、UPS电源、服务器超融合虚拟化集群、数据备份、网络数据全设备、综合布线及模块化机柜、核心交换机与综合布线、动环及机房运维监控管理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饰装修、安防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精密空调、UPS电源、服务器超融合虚拟化集群、数据备份、网络数据全设备、综合布线及模块化机柜、核心交换机与综合布线、动环及机房运维监控管理系统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8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初验合格之日止)【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房屋装饰装修,60日历日内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80日历日内完**装、调试】。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国家三包规定长于36个月的,按三包规定期限执行。
运维期:与质保期相同。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5418 | 联系电话: | 135****391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
****大学****医院****医院****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交易中心
|
****商行****分理处
|
070********100********042
|
|
********交易中心
|
建行****城南支行
|
500********052507149-002075
|
|
********交易中心
|
工行****支行
|
955********05575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