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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6MAC99U7Q5B | 建设单位法人:何胜亚 |
| 余昌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黄宅镇创新路666号 |
| ****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黄宅镇创新路666号 |
| 经度:120.02136 纬度: 29.4600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0 |
| 金环建浦〔2024〕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6MAC99U7Q5B001U |
| 2024-12-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0 |
| 5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6MAC99U7Q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6MAC99U7Q5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702MAD8JX1M8E,****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03-31 |
| 2025-03-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0 |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xinwenneirong.asp?cateid=20 IDnews=62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形成年产 7.7 亿件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购置的生产设备已形成年产4亿件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0.36亿件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作为本次先行验收范围。未超过环评报告及批复的产能。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生产工艺为:1、精密模具制作工艺、2、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上盖板、连接片、盖帽组件生产工艺、3、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方形铝壳生产工艺、4、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电池盖、后摄组件、手机前壳生产工艺、5、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手表后壳、手表中框生产工艺、6、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喷涂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先行验收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生产工艺一致,未发生变动。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 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本项目废水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喷涂线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拉伸清洗漂洗废水设计采用精密过滤+超滤处理后纳管,拉伸含油浓废水和膜组清洗废水一起采用除油+除渣+ 中和+ 三级膜处理后纳管,喷涂线打磨废水 经砂滤处理后纳管,粉尘废气喷淋废水经过沉降后纳管,冷却 系统废水、夹具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直接可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项目膜处理装置产生浓水设计 采用蒸发浓缩处理,蒸发浓缩得到的废乳化液作为危废处置, 蒸汽冷凝液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 水经处理达到 GB8978-1996、DB33/887-2013 中相应的标准后送 ******公司( 四厂)处理。项目纳管废水水质 按《环评报告书》提出要求进行控制。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 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确保废气不扰民。本项目注塑、全检、模具清洗、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设计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 燃烧工艺进行处理;喷涂线废气收集和处理遵循高低浓度分质 收集和处理的原则,各涂装线的喷涂废气和烘干废气浓度较高, 收集后分别采用1套气旋+水喷淋+RTO处理,4条油性漆喷涂 线产生的调漆、表干、固化室等废气浓度较低,共设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进行浓缩预处理,转轮浓缩废 气接入其中水油共混线的RTO处理;碳氢清洗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设计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模具制作打磨 废气、镭雕废气收集后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16297-1996、GB41616-2022、GB31572-2015、DB33/2146-2018、GB14554-93、GB37822-2019 、浙环函[2019]315 号文件中相应的标准。你公司需逐步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切实减少VOCs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实际企业对喷涂线超声波清洗废水、拉伸清洗漂洗水、夹具清洗废水、粉尘废气喷淋废水、喷涂线打磨废水经“精密过滤+超滤”处理后纳管;膜组清洗废水、拉伸清洗含油浓废水经“除油+除渣+中和+三级膜”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冷却系统废水直接纳管;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2、废气:企业废气产生种类与环评一致,污染因子不变。企业为了防止镭雕工序产生的粉尘存在的爆炸风险,由原来的2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2个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为采用3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3个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余的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保持一致。另外碳氢清洗排放口编码(DA004)变化为DA006。1#区域镭雕洗排放口编码(DA006)变化为DA004。 3、噪声:1)、根据项目噪声源特征,要求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风机、压缩机、冷却塔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2)、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车间中部位置;3)、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电机除采用低噪机型外可在其外壳涂覆隔声材料,并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电机进入不稳定区工作;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房,墙体采用中空砖混结构并加设双层隔声门窗;4)、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在其四周挖设防震沟以增加缓冲作用。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5)、对于厂区内进出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围墙内侧种植不小于10m宽绿化带,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 4、固废:危险废物喷涂线废液、漆渣、废渣、废乳化液、废膜、废抹布、含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有机物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火花油、废润滑油、废碳氢清洗液、废拉伸油委托******公司处置。其中含矿物油废包装桶由环评阶段厂家回收变更为委托******公司处置;沸石转轮因10年更换一次,先行验收暂未明确处置单位,因此,要求企业在沸石转轮更换处置前明确废沸石转轮处置单位,并做好暂存、转移和处置等措施。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金属件残次品、塑料边角料、塑料件残次品、废塑料夹具等一般固废委托**市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滤芯、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际各类固废处置方式与环评基本一致。 |
| 废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分期采购,分期验收的形式,目前对喷涂线超声波清洗废水、拉伸清洗漂洗水、夹具清洗废水、粉尘废气喷淋废水、喷涂线打磨废水经“精密过滤+超滤”处理后纳管;膜组清洗废水、拉伸清洗含油浓废水经“除油+除渣+中和+三级膜”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冷却系统废水直接纳管;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先行验收工程实际废水产生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废水处理工艺有所提升。 废气:先行验收废气产生种类与环评一致,污染因子不变。企业为了防止镭雕工序产生的粉尘存在的爆炸风险,由原来的2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2个排气筒高空排放,提升为采用3套水喷淋+布袋除尘处理后3个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危废仓库原来的1个132m2,建设为2个共计248m2的危废仓库(88m2和160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处理厂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污染监控体系 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对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和池、厂区内污水处理区域、危化危废库、固废暂存场所等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生产区、管廊区、循环水场等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企业后续将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9 | 27.72 | 0 | 0 | 11.9 | 11.9 | |
| 0 | 4.76 | 11.088 | 0 | 0 | 4.76 | 4.76 | |
| 0 | 0.238 | 0.554 | 0 | 0 | 0.238 | 0.2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58 | 0.48 | 0 | 0 | 0.358 | 0.358 | / |
| 0 | 35.975 | 68.472 | 0 | 0 | 35.975 | 35.975 | / |
| 0 | 2.494 | 3.084 | 0 | 0 | 2.494 | 2.494 | / |
| 0 | 30.703 | 55.972 | 0 | 0 | 30.703 | 30.703 | / |
| 1 | TW001漂洗废水处理设施、TW002高浓废水处理设施、TW003砂滤处理设施、TW00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废水经厂内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限值70mg/L进行控制,送往******公司(四厂)统一处理。 | 实际企业对喷涂线超声波清洗废水、拉伸清洗漂洗水、夹具清洗废水、粉尘废气喷淋废水、喷涂线打磨废水经“精密过滤+超滤”处理后纳管;膜组清洗废水、拉伸清洗含油浓废水经“除油+除渣+中和+三级膜”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冷却系统废水直接纳管;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 根据验收检测期间废水监测数据可知,废水综合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BOD5、石油类、LAS等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指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限值要求;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限值70mg/L控制要求。 |
| 1 | TA00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TA00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 | DA001注塑排气筒1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
| 2 | TA00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其余废气执行GB31572-2015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TA00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 | DA002注塑排气筒2所测因子苯系物(包括甲苯、乙苯和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其余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
| 3 | TA003“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TA003“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DA003模具打磨排气筒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4 | TA004“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TA004“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DA004镭雕废气排气筒1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5 | TA005“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TA005“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 | DA005镭雕废气排气筒2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6 | TA006“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TA006“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DA006碳氢清洗废气排气筒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7 | TA007“活性炭吸附”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TA007“活性炭吸附”设施 | DA007组装废气排气筒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
| 8 | TA008“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TA008“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DA008C线RTO排气筒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DA008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
| 9 | TA009“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TA009“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DA009B线RTO排气筒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DA009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
| 10 | TA010“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TA010“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DA010D线RTO排气筒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DA010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
| 11 | TA011“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TA011“气旋+水喷淋+RTO”设施 | DA011A线RTO排气筒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DA011所测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 | |
| 12 | TA012“一级喷淋+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TA012“一级喷淋+三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设施 | DA012转轮吸附废气排气筒所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13 | TA013“活性炭吸附”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TA013“活性炭吸附”设施 | DA013危废暂存库排气筒所测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 | |
| 14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TA014“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新增) | DA014镭雕废气排气筒3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1 | 隔声降噪设施 | 杭温高铁已投入运行,因此厂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GB12348-2008中3类。 | 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1、根据项目噪声源特征,要求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风机、压缩机、冷却塔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车间中部位置; 3、采取隔声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电机除采用低噪机型外可在其外壳涂覆隔声材料,并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防止电机进入不稳定区工作;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房,墙体采用中空砖混结构并加设双层隔声门窗; 4、采取防震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垫,或在其四周挖设防震沟以增加缓冲作用。水泵进出水管上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 5、对于厂区内进出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四周围墙内侧种植不小于10m宽绿化带,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 | 根据验收检测期间,厂界南侧检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9dB,夜间噪声最大值52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东、西、北侧检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6dB,夜间噪声最大值53dB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处理厂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污染监控体系 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企业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对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和池、厂区内污水处理区域、危化危废库、固废暂存场所等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生产区、管廊区、循环水场等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企业后续将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 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 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 | 本次先行验收工程调试期间实际固废产生种类为漆渣、废渣、废乳化液、废抹布、含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有机物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拉伸油、金属边角料/金属件残次品、塑料边角料/塑料件残次品、废塑料夹具、生活垃圾、含油金属屑等。喷涂车间大循环池每年排放一次作为危废处置,未达到更换期限,因此无喷涂线废液产生;****处理站膜组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为3~5年,未达到使用期限,因此无废膜产生;活性炭一年更换一次,因此无废活性炭产生;企业RTO稳定运行,暂未对过滤棉进行更换,因此无废过滤棉产生;催化剂约2年更换一次,未达到更换期限,因此无废催化剂产生;火花油循环使用,中未达到更换的要求,因此无废火花油产生;全自动超声波碳氢清洗机未达到环评中的满负荷生产,因此无废碳氢清洗液产生;过滤芯未达到更换的要求,因此无废过滤芯产生;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装置的设计使用寿命为10年,未达到更换期限,因此无废沸石转轮产生。 企业建设1个一般固废仓库和2个危废仓库(88m2和160m2),位于厂区西侧。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对已产生固废进行储存,对不同性质和性状的固废进行分开贮存。同时,企业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在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设施。 危险废物喷涂线废液、漆渣、废渣、废乳化液、废膜、废抹布、含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有机物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火花油、废润滑油、废碳氢清洗液、废拉伸油委托******公司处置。其中含矿物油废包装桶由环评阶段厂家回收变更为委托******公司处置;沸石转轮因10年更换一次,先行验收暂未明确处置单位,因此,要求企业在沸石转轮更换处置前明确废沸石转轮处置单位,并做好暂存、转移和处置等措施。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金属件残次品、塑料边角料、塑料件残次品、废塑料夹具等一般固废委托**市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滤芯、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际各类固废处置方式与环评基本一致。 |
| 1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边植被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它们的生长,不会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浦**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项目拟建地上风向,且距离较远,因此废气排放对其影响较小。 厂区将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固废堆放场所,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排放,因此不会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防治污染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只要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 已按照环评中的要求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 |
| 1 | 编制本项目实施后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措施,做好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积极开展员工污染防治措施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1)厂区雨水排放口 全厂共设3个雨水排放口,设有电动雨水应急阀门,设置规范的雨水排放口标志牌。 (2)事故应急池 企业设置4个合计容积810m3事故应急池(110m3+240m3+240m3+220m3),设有电动应急阀门,可满足一次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蓄水能力。(3)事故风险预防管理制度 ********公司副总经理为应急总指挥,生产总监为现场总指挥,安全经理为副总指挥或当日带班领导任现场指挥,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应急消防组、现场治安组、物资供应组、调查组各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4)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30726-2025-041-M。应急预案中对各项事故情况下处理措施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事故情况下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保护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该事故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 (5)应急物资 经现场调查,企业配备足够数量及符合要求的应急物资,并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6)应急演练 本次先行验收工程调试期间2025年5月21日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车间级),演练之前编制演练方案,****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演练过程采用拍照等形式进行记录,演练结束进行总结。 |
| 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在******公司食堂内就餐,住宿租用******公司宿舍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员工在******公司食堂内就餐,住宿租用******公司宿舍楼。 2025年7月19日, 建设单位******公司根据《******公司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宿舍和食堂)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先行验收。建设单位******公司特邀行业专家及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及****小组。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公司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宿舍和食堂)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已实施的项目已基本落实环评及环评审批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先行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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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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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废水排放量27.720万t/a、CODcr11.088t/a、氨氮0.554t/a、二氧化硫0.480t/a、氮氧化物68.472t/a、VOCs55.972t/a、粉尘3.084t/a。 企业采取分步投产,分步验收的形式进行实施。先行建设规模为年产4亿件3C消费类精密结构件、0.36亿件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核算先行建设的总量控制值为:废水排放量12.53万t/a、CODcr 5.012t/a、氨氮0.251t/a、二氧化硫0.384t/a、氮氧化物54.777t/a、VOCs43.667t/a、粉尘2.539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先行验收达产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废水量约11.9万t/a、CODcr 4.76t/a、氨氮0.238t/a;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2.494t/a、氮氧化物35.975t/a、二氧化硫0.358t/a、VOCs30.703t/a。均小于项目先行建设的总量控制值废水排放量12.53万t/a、CODcr 5.012t/a、氨氮0.251t/a 、粉尘2.539t/a、氮氧化物54.777t/a、二氧化硫0.384t/a、VOCs43.667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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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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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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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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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