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入海排污口用海变更及续期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金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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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中国石化******公司4#入海排污口用海变更及续期的批复
索取号 MB2F30370U/2025-00120
信息名称 ****政府关于中国石化******公司4#入海排污口用海变更及续期的批复
文件编号 ****
产生日期 2025.****.14 03:47:52
发布机构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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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公司:

****海洋局提交的中国石化******公司4#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 4#入海排污口 )海域使用变更申请书及附送的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及续期申请。

二、4#入海排污口用海期限续期至2030年6月10日;根据海岸线修测成果及《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用海面积由0.6866公顷变更至3.4913公顷,其中,输水管道用海方式为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排水口用海方式为 取、排水口用海 ;4#入海排污口输水管道用海立体空间层为底土,排水口用海立体空间层为水体,其他用海事项不变。

三、4#入海排污口因海域使用权续期,应当按《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海域使用金。

四、收到此批复后,应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及时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原海域使用权证号:国海证2012B310****0080号),领取不动产权证。

特此批复。


2025年10月9日

抄送:自然**部**局,**海警局,****监管局,****总局****税务局,**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市交通委,****村委,****市容局,市国动办,****政府,市自然**确权登记局,市****事务中心,****总队,****中心,****中心。

**** 2025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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