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授权,我局受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受理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
| 序号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 报告链接 | 备注 |
| 1 | ****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 ****45000m3h空分机组项目 | **** | **立业****公司 | **市**塘步镇孔良村(**临港经济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 2025-10-28 | 见附件 | |
| 2 | 2509-450422-07-05-127097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 ****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 **** | **立业****公司 | **市**塘步镇孔良村(**临港经济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 2025-10-28 | 见附件 | |
| 3 | 2509-450422-07-05-455920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 ****熄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 **立业****公司 | **市**塘步镇孔良村(**临港经济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 2025-10-28 | 见附件 |
注:1.环评报告及其他申请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对其内容负责。2.公示、听证、评估及现场核查等依法行政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3.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656,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1****环境局,邮编:5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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