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公司 | **** | 1,254,262.00元 | |||||||
合同包1(****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货物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1,254,262.00 | 1,254,262.00 |
祁**、张一泓、贾怀勇、龚成军、朵茂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市场调节后按照采购预算的1.2%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536万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由中标人以电汇或现金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请考虑该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1536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刘家峡镇川南**路
联系方式:189****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秀川街道南滨河中路1128****中心写字楼b座925室
联系方式:180****8788/189****5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赵经理
电话:180****8788/189****5948
****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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