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技术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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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技术业务用房办公家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A包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货物明细:2.41;餐厅三单面卡座,原内容:1、参考尺寸:2000*1215*1020 (mm)->变更为:1、参考尺寸:2000*600*1020 (mm)。

A包“第5章 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货物一览表”内序号2.8产品(8F 中型评审室茶水柜)参考图样进行变更,变更为序号2.5产品(8F 大型评审室茶水柜)参考图样。

评标办法相关实质性变动内容:标书代写

-A包:分包:****-A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2条“环保性技术要求1”,评审标准由“提供所投产品基材三聚氰胺板在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且成品检验合格。提供得3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前述要求不得分。”变更为“提供所投产品基材三聚氰胺板在有检验机构出具的 CMA 标识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提供得 3 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前述要求不得分。”,标书代写
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评审:第3条“环保性技术要求2”,评审标准由“提供所投产品基材中纤板在有检验机构出具的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且成品检验合格。提供得3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前述要求不得分。”变更为“提供所投产品基材中纤板在有检验机构出具的 CMA 标识或 CNAS 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有效。提供得 3 分,不提供或不满足前述要求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30-1号国华大厦

联系方式:0531-****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山大路226号

联系方式:0531-****8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启瑞

电 话:0531-****889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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