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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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县

一、 招标条件

本**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务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83.685008万元;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内容为**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务建设项目,成交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采购内容:**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务建设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务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县农村供水工程智慧化服****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2) 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或****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已成功缴纳本项目磋商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

(二) 获取方式:

1. 现场方式:供应商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在加盖公章后,前往**市**区广汕一路332号1号楼提交《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2.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公司),须同时提供****公司的营****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四) 其他说明

1.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市**区广汕一路332号1号楼(会议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广汕一路332号1号楼(会议室)****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 其他

1.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县**镇**大道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固定电话)0768-****06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汕一路332号1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4922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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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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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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