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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穗规划**地证〔2025〕7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5-10-13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岭头公司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区AG****128、AG****129地块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p****8401X251****905199 |
| 用地性质 | |
| 用地位置 | **市**区**街道**大道以北、鸡啼山以南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肆万贰仟壹佰伍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42157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2-2025-0049)附图为准。一、根据《关****公司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573号),AG****128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AG****129地块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二、根据《关****公司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573号)、《******厅印发关于**市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粤国土资(建)字〔2013〕1310号)、《****政府关于**市**区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51号)、《******局关于****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穗规划**(三旧用地)批〔2024〕65号)、《******厅关于**市**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第八十一批建新方案的批复》(粤自然资(穗)函[2025]15号)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2-2025-0049)核发此证。 |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岭头公司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区AG****128、AG****129地块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p****8401X251****905199 |
| ****机关 | ****政府 |
| 批准用地文号 |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2-2025-0049) |
| 用地位置 | **市**区**街道**大道以北、鸡啼山以南 |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肆万贰仟壹佰伍拾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42157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幼儿园用地 |
| 建设规模 |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2-2025-0049)附图为准。一、根据《关****公司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573号),AG****128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AG****129地块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二、根据《关****公司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业务函〔2025〕573号)、《******厅印发关于**市201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粤国土资(建)字〔2013〕1310号)、《****政府关于**市**区2023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51号)、《******局关于****公司旧村全面改造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穗规划**(三旧用地)批〔2024〕65号)、《******厅关于**市**区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第八十一批建新方案的批复》(粤自然资(穗)函[2025]15号)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12-2025-0049)核发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