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县百省乡等5个乡镇土地开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6日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 R磋商文件 £成交结果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付款方式 |
结算按照实际施工地块数量及竣工验收亩数进行付款,未施工地块不予结算;双方签订合同,项目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完成报备入库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20%待管护期一年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
结算按照实际施工地块数量及竣工验收亩数进行付款,未施工地块不予结算;双方签订合同,项目竣工县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市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市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半年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20%。 |
| 供应商须知正文“28、履约保证金” |
28.4乙方按合同约定履约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合同验收书,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等材料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28.4乙方按合同约定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市局下达的竣工验收通过的确认文件后,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等材料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
| 3 |
专用合同“47、补充条款” |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将工程成交价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如工程成交价的2%超过80万元的,按80万元存入。 47.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经发包人公告无农民举报,可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
删除47.1;47.2内容 |
| 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0 月15日10点00分 |
另行通知 |
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www.****.cn)
五、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镇幸福大道幸福**二期**苑8栋1单元302号
联系人:上官婉玉 联系电话:155****2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腾路13号龙晟国际写字楼8层801号
项目联系人:陆玉仙
联系方式:0776-****321
****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