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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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2025 - 2027年)》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便民利民”原则,在全区各镇、街道选取条件适宜的小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本方案确定的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指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小区,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10月31日前,各镇、街道至少确定1个加装电梯试点小区(详见《2025年各镇、街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任务表》),2025年年底前完成加装电梯试点任务;2026年,总结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经验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有序推广,202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能加则加、愿加快加”;2027年总结经验。

二、加装范围与条件

(一)加装范围。

各街道、镇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符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范围要求的住宅小区。

既有住宅户内加装电梯不适用本方案。

(二)加装条件

1. 小区业主加装意愿强烈且住宅单元达到**市规定的表决同意比例要求。

2. 小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条件符合加装要求,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未被鉴定为危房。

3. 所在街道、镇、社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配合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级层面

1. ****建设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各街道、镇试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财政局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区级财政补助资金。

2. 区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在小区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将****社区党组织议事内容,推动党组织在矛盾调解、群众动员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3. ****分局:依法处理小区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阻挠、破坏合法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

4.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区级配套补助资金,****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5. ****分局:负责小区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确保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6. ****服务局:简化审批流程,做好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7. ****管理局:对小区共用电梯安装改造、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

8. 区信访局:及时接收、转交群众关于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信访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9. ****管理中心****管理部:负责对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业主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二)街道、镇层面

1. 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小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做好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矛盾调解等工作。

2. 协助实施主体开展前期意向征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现场勘验等工作,督促小区按程序推进电梯加装项目。

****社区层面

1. 具体指导小区实施主体开展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组织业主进行意见协商、方案讨论等。

2. 协助实施主体做好公示、手续申报等工作,及时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3. 配合街道、镇和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确定阶段

各街道、镇按照试点条件,在辖区内摸排筛选符合要求的小区,9月底前确定试点小区名单,****建设局备案。

(二)方案制定与公示阶段

1. 试****社区指导下,编制加装电梯方案(含加装电梯协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梯选型配置、后续使用管理等内容)。结合实际需要,镇街****建设局、****监管局、****分局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 将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实施主体**设计单位对业主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答疑或协商解决,对合理建议及时纳入方案。街道、镇和社区协助做好协调工作。

(三)手续申报与审批阶段

实施主体按规****规划局、****建设局、****服务局、****管理局等部门提交加装电梯申请。各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四)工程施工阶段

实施主体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建设局、****管理局等部门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街道、镇和社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验收与使用阶段

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电梯须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实施主体按照规定落实电梯后期维护管理责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司等经营主体管理电梯。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方式

1. 业主自筹:参照**市方案,由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共同协商确定建设、维护等资金分摊比例。支持业主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2. 社会参与:鼓励各类专业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试点小区电梯加装,探索创新**模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3. 财政补助:积极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设立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对小区内符合条件并完成加装的电梯,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区级财政按照4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8万元、5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9万元、6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每部1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预留电梯井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减半)。区财政补助资金的20%用于电梯后期维护保养。

(二)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建设局按照《**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明确资金申请、审核、拨付、使用监督等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建立区级统筹、镇街落实、业主实施的联动机制,尊重业主意愿,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过程监管,深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鼓励电梯设备及配套工程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带量议价、签订框架协议等方式推进成片、整个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从源头保障加装电梯安全质量及品质,有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畅通基层协商、纠纷调解、法律途径等渠道,引导业主理性表达意见诉求。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形成广大业主充分认识、理解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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