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山西龙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股权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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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所持****中****公司2%股权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927.1218 万元 保证金:200 万元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县
项目负责人王文 137****8008
拟转让比例 披露公告期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2%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5-10-152025-11-1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公司
注册地(住所) **省**市**县**市**县大孟镇大泉沟村京昆线与纬五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 田建军
成立日期 2008-08-07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肥料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洗车服务;广告发布;电子过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177598Q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全部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52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务所 ****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公司 64
**** 36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171524.423852 9013.652731 6456.305079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6812.915644 23703.161075 13109.754569
审计机构 ****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0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25年09月的利润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103370.27884 4816.034298 3162.431062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9750.240174 7359.741622 12390.498552
重要信息披露
提示提醒等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 1、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所有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中****公司承诺所有权归其所有,无产权和债务纠纷。 2、****中****公司涉及2笔应收账款。 3、****中****公司使用的一辆别克 GL8 公务用车为经营性租赁资产,租期为3年,从2024年4月1日起到2027年3月31日止,年租金为186240元(含税)。按年度支付租金,于每年****银行转账结清当年租金。 4、其他内容详见公示附件《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示范区****中心街6号2幢1层3号
经济类型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00MA0H0MG20K
持有产权比例 36%
拟转让产权比例 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014112R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公司
批准日期 2023-07-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关于同意****公司转让所持****中****公司2%股权的批复(华新函【2023】166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927.121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以下简称“**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如需报名请线下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请勿通过“我有意向”线上报名),意向受让方线下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省产权交易市场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2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附件-评估报告.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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