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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周志微、郑汉强 地 址:大门镇小门村
申请人房屋位于大门镇小门村,为村民周志微、郑汉强民房拆建项目,属于限整治提升类村庄。根据洞住建(2018)197号文件,该户于2025年07月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拟批准建设。拟批准用地面积:134.98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11.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35.61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为三层(斜坡屋面),底层层高3.50米,二至局部三层层高3.00米,(斜坡屋面 ≤30度,高度≤2.10m)。底层室内地坪标高按原房标高提升0.31米,以(69.33米)为准。建筑风格:青瓦;坡顶;白墙;门窗仿木纹理。
四至如下:(见图)
东侧:郑海清、郑清坚、郑志清房。 南侧:通道、道坦。
西侧:石坎、通道。 北侧:石坎、通道。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对于该公示图纸及相关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请****自然**所咨询。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录(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政府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城乡规划--规划许可查询。(联系电话:****6867)。
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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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