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水泥制品项目 | **** | **区大北涧沽镇官庄子村北 | 乐航(**)环保 ****公司 | 本项目拟投760万元,在**市**区大北涧沽镇官庄子村北建设水泥制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预制件5万立方米、混凝土1万立方米。 | 1、废气:本项目水泥筒仓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煤灰、矿粉筒仓上料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料计量、搅拌过程工序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厂区和生产工序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委托**市**区大北涧沽镇马鞍子村环卫队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物资部门回收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脱模剂包装、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 2025.****.10 — 2025.****.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