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四十五中**路校区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四十五中**路校区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补疑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自 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标书代写
请问,提供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奖项不予认可。
2、招标公告中未明确施工负责人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无需施工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施工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但是新点软件中无对应节点,请问是否可上传到其他资料节点,请明确。
答:可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节点中。
4、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综合实力认定,但是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了此格式,请问是否无需上传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综合实力认定,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上传该内容。标书代写
5、请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
答:本项目无需施工负责人。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
| 施工负责人 |
1.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施工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R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负责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
”要求现予以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施工负责人承诺,现予以删除。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3楼305室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51-****205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662、****3831
2025年10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