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银行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细地址:**市**静福路27****中心24楼04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 04 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银行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元):/
五、采购数量:
01项目包:****采购代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项目
招标数量:****银行
02项目包:****采购代理市级财政工资统发业务项目
招标数量:****银行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6.1、内容:
01项目包:确定代理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和公务卡结算)
02项目包:确定代理工资统发业务(行政人员工资统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业务)
6.2、服务期限:
01项目包:叁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02项目包:叁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投****银行****分行出具的****银行资格认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银行,同时须获得《金融许可证》。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金融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注:1、如无特别说明,01和02项目包的要求均相同。
2、投标时,投标人可对单个或两个项目包进行投标,可兼中两个项目包。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 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静福路27****中心24楼04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项目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 04 日09点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室(**市**静福路27****中心24楼04卡)。标书代写
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11月 04 日09点30分。标书代写
十二、开标地点:****开标室(**市**静福路27****中心24楼04卡)。标书代写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 20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地址:****江二路财政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763-****269。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静福路27****中心24楼04卡。
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428。
传真:0763-****731。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万小姐。
联系电话:0763-****428。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