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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中心提交的“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社区****中心
医疗机构地址:**市**区秦灶街道**村4组;**市**区秦灶街道永达路656号
医疗机构类别:****中心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机构地址变更为**市**区秦灶街道永达路656号、民安花苑**街区108号社区配套用房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对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13—****6408
联系地址及单位:**市**区长康路26号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收)
邮政编码:226001
公示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