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浩尧尔忽洞金矿年开采825万吨金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浩尧尔忽洞金矿年开采825万吨金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14
巴环审〔2025〕22号

****:
你公司报送的《****浩尧尔忽洞金矿年开采825万吨金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
****浩尧尔忽洞金矿年开采825万吨金矿石建设项目为**项目,位于**新忽热苏木,拟将现有矿山开采方式由露天开采转为井下开采。采矿规模由1320万t/a变更至825万t/a, 矿权面积由10.087km2变更为10.0423
km2,井下开采深度由原 1696m-1132m 变更为 1主要建设内容为井下巷道,胶带斜井工业场地,斜坡道工业场地,进风井工业场地,东、西回风井工业场地及其配套及公用设施,堆浸场、选矿系统、公辅工程全部依托现有,原矿堆场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 以新带老 提标改造。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控制。****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大风暴雨天气禁止作业,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苫盖,按指定道路行驶,遗撒物料及时清理。
(2)运营期井下开采粉尘采取湿式凿岩技术+洒水抑尘措施+卸载站喷雾抑尘+破碎站除尘。原矿堆场设置高8米的防风抑尘网,原矿堆场、排土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矿涌水经井下水仓暂存后直接回用于井下施工及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矿井涌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用于采矿作业、道路运输洒水抑尘及选矿生产,不外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采矿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封闭厂房,加装减振、消声设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4.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地基开挖剥离后的表土直接由车辆拉运至北排土场复垦使用,废石运至现有北排土场排弃。可回收再利用的建筑垃圾作为回填料或路基料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及时清理并外****填埋场处置。
(2)运营期采矿废石、水净化站沉淀污泥由车辆运输至北排土场排弃。碱式氯化铝废包装袋暂存于水净化站车间内,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原矿堆场占地面积减小后,应及时对现有工程已破坏的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北排土场除了保留的区域外全部复垦。不再使用的采矿用地采取 自然恢复 + 人工恢复 的治理方式,及时填埋推平后进行生态恢复;北排土场边坡区域削坡减载进行绿化;厂区道路洒水抑尘。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运行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环境局
2025年10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