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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14
| 项目名称 | ******水厂)水质净化及**化利用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怀义 |
| 联系人 | 孙富兴 | 联系电话 | 186****75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17.17 | 环保投资(万元) | 6817.1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尾水湿地工程:建设尾水湿地121000m2,其中潜流湿地50000m2,表流湿地71000m2,为提高监管能力设置视频监控及出水水质在线设备。2、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0m3/d,设置DN400回用管网 8000m。3、生态缓冲带:在曹北河两岸设计生态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长度为9750m,两侧陆域缓冲带平均宽度为3m,总面积为58500m2。项目实施后湿地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到III类水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水厂)尾水采取潜流湿地 表流湿地措施后通过明渠将尾水三分之二(20000m3/d)排放至曹北河,三分之一作为回用水回用至企业 | ||
| 承诺:**** 李怀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怀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