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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5-10-13
发布单位:****
****混合料摊铺碾压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发现如下问题:
包件1共计投标单位5家,其中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兴德****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市****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有效投标文件仅剩2份,不满足3家最低要求。
包件2共计投标单位5家,其中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市****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有效投标文件仅剩2份,不满足3家最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满足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条件,故对G1816乌玛高速**至赛尔龙项目总承包部混合料摊铺碾压工程招标的包件1、包件2进行流标处理。